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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/2017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通知(非中国国籍公民)

1.申请条件

1.非中国籍公民,身体健康;

2.学历和年龄要求:

●学习本科专业者,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,年龄不超过25岁;

●攻读硕士学位者,须具有学士学位,年龄不超过35岁;

●攻读博士学位者,须具有硕士学位,年龄不超过40岁;

●作为普通进修生学习者,须具有大学二年级以上学历,年龄不超过45岁;

●作为高级进修生学习者,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,年龄不超过50岁。

2. 申请材料(均为一式两份)

1.《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》(中文或英文填写,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);

2.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。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,须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。

3.学习成绩单。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;

4.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。(本科生不少于200字,进修生不少于500字,研究生不少于800字),用中文或英文书写;

5.推荐信。申请攻读硕士、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,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,用中文或英文书写;

6.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;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,须提供本人2张素描画、2张色彩画以及2张其它作品的光盘;

7.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,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;

8.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,须提交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表》复印件(原件自行保存,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,须英文填写)。申请人应严格按照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表》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。缺项、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、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表》无效。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;

9.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出具的预录取通知书;

10.如已获得HSK成绩报告,亦请附在申请材料中。

3.申请截至时间:2016年3月15日

♦申请官网 (点击进入)